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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51名)

2020-01-17 14:26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选育管用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揭委办发〔2019〕53号)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市直单位(含市直机关、市直参公单位,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机构,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副科长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遴选职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空港经济区所辖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机构以及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考副科长及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职位表》查看遴选职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形式,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下午5点。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同意参加公开遴选” 〔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县(市、区)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以及所在单位意见进行初审。对是否相近专业的判定,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四)岗位调剂和遴选计划核减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得低于3:1),或予以取消或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月23日下午5点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设置一个科目,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在笔试前2天到单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在揭阳组织工作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至少2天以上告知遴选单位,以便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

  (二)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三)考察

  各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职位最多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任职人员,在揭阳组织工作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附则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单位对外公布的联系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663-8768853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663-8768207

  附件下载:

  1.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各县区咨询电话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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