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医疗类岗位公开招聘9名公告

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医疗类岗位公开招聘9名公告

2020-02-12 17:11  |  烟台教育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主管会计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会计岗位、校医岗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或选岗人员。

  (三)选岗

  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会计岗位、校医岗位组织选岗,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选定岗位人员即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主管会计岗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烟台市直属学校会计岗位、校医岗位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选岗考生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外,其他情况不再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烟台高级师范学校:0535-3460861

  烟台三中:0535-6244653

  烟台四中:0535-6812642

  牟平一中:0535-4285667

  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63825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277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2101861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5-2101861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报名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antai.gov.cn/)

  附件:

  1、2020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医疗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20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医疗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2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