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5400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精神,2020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优先满足“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8个未摘帽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20年,我省将在以下7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肃南县、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400名(含2019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1名),其中小学全科岗位500名,聘期3年。
(二)各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相关市(州)“特岗计划”实施办法。2020年,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补充教师,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特岗计划”设岗中,各县(市、区)必须设置小学全科岗位。
三、基本原则
(一)必须以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为前提。
(二)选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市(州)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以本地生源为主(因婚等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7月2日),具体生源要求由各县(市、区)自定。
5.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且持有《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不再调整改派)的高校毕业生。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特岗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岗位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2019年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毕业高校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直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不作调剂。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修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报名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年龄即时进行确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信息审核工作,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须确认后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市、区)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7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8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9: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公布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0年7月26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0年7月26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体美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在全省12个市(州)分别设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7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