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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嫩江市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公告(40人)

2020-11-10 10:50  |  嫩江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的要求,嫩江市将组织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嫩江市计划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40名,其中:初中13个学科共32名;小学4个学科共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嫩江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按“先上岗、再考证”的原则,依据以下要求实施。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嫩江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 月 12 日-11月17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嫩江市教育局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嫩江市政府大楼304),

  报名咨询电话:0456—7617176,联系人:解老师。

  3.报名办法:(1)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3)报考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近三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②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报考信息技术专业的,所学专业必须是信息技术专业。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附件2)。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5.资格审查:

  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审核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并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评卷

  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初中、小学共用一套试题,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笔试成绩于11月21日在嫩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1:2比例的学科,依据岗位需求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11月22日。面试考核前要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基本素质测试5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察50分。

  教师基本素质测试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农村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嫩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嫩江市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教育局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与其笔试成绩累加,作为其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

  依据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录取人员成绩应达到考核总成绩的60%。

  拟招聘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通过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拟聘“农村任教”人员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与嫩江市教育局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协议的条件,约定最低工作年限3年。

  四、招聘组织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要求,招聘工作由市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受黑河市教育局委托,成立嫩江市教育局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丽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单连儒 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守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嫩江市教育局

  主 任:王守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文利 市人社局主任科员

  焦自国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白 玉 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秦绪伟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本方案由嫩江市教育局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嫩江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二: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

  嫩江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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