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考调机关工作人员(7名)
七、体检
体检由涪城区法院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区法院提出递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考察及体检。
八、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调人员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二)参加考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人员资格。
(三)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四)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考调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调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0816-2792785(座机),13678232229(手机),联系人:王凌
咨询电话:0816-2213791(座机),13550804850(手机),联系人:周兰兰
报名邮箱:1160626552@qq.com(QQ邮箱)
附件1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考调人员岗位需求表
编号 | 考调单位 | 考调名额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编制性质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
1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 4 | 法官助理 | 审判辅助人员 |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8 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律类 | 现任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 |
2 | 2 | 文秘 | 司法行政人员 | 行政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
3 | 1 | 财务 | 司法行政人员 |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