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33人)
五、体检、复审和考察
(一)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择业期毕业生交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其他人员交考察要求的有关材料(届时网站通知)。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1年8月1日前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未经批准在2021年8月1日前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九、有关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
十、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可能会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有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聘用人员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日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监督电话:020-82630077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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