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基层院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铁路两级法院职位的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省级)》所含岗位,按照《关于划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二、资格确认方式
资格确认是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三、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1年4月27日上午8:45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所有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4月27日上午8:30分前到达现场。
(二)地点
地址: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64路、94路、107路、11路哈铁路局下车,哈尔滨市团结小学校附近。
四、资格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在校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2)。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并在此期间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或开放大学等国家承认(特指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的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需提供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照附件3)。
4.拟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5.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加盖市地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以及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及能够佐证符合此条件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以项目生身份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身份确认,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项目生主管部门通过数据对比等方式进行身份确认,请以此类身份报考考生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即可。
8.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放弃声明参照附件4)。
9.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注: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行程码、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审查后,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请考生本人于2021年4月25日12:00前,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已在网站上看到了哈铁中院发布的关于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短信接收号码:13303642374(本机不回复)。
联系电话:0451-58983998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