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72人)
三、实施步骤
招聘教师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简历筛选、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官网(http://www.bnuedu.com)、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2021年9月1日至9月13日进行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登录“京师云才人力资源系统”(网址:https://eduhr.bnuedu.com/20210913)投递简历。根据系统提示关注“北师大附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招聘专区”,选择“绑定账号”,按照相关提示完成操作;账号绑定完成后,回到投递网站完善简历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投递简历。
(三)简历筛选
2021年9月14日前完成简历筛选审核工作。
(四)考试及环节公示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面谈三个环节,笔试、面试及面谈均通过网络线上的形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70%+面谈成绩×10%。
1.简历筛选结束后,平台将筛选结果通知考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应聘者登录“京师云才人力资源系统”完成笔试确认,并获取考试安排;根据平台招聘工作安排,应聘者接到笔试安排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达到或超过1:4比例的岗位,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岗位,笔试及格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及格线为40分。
3.根据笔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名单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官网(http://www.bnuedu.com)、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1天。
4.面试形式及安排:
①面试形式为试讲;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所报学科、学段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含试讲及专家提问);
③面试评委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由相关专家组成,每个考场评委至少3人,根据应聘者表现进行独立评分,经现场工作人员监督、审核无误后,最终结果交由平台统计;
④面试成绩75分以上者进入面谈。
5.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谈人选名单,名单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官网(http://www.bnuedu.com)、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1天。
6.面谈:按照招聘工作安排,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在规定日期、地点完成与应聘者的面谈。
7.所有考试环节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官网(http://www.bnuedu.com)、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1天。
(五)考察
1.资格复审:包头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教育局派专人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
2.考察工作由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负责,采取政审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经历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名单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官网(http://www.bnuedu.com)、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受聘人员身份为高新区合同制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两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合同制教师进行岗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包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人社部、教育局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
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0472-5311003
(二)监督电话:
包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472-531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