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试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的体能测试在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之间进行,由重庆市公务员局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人选依据体能测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参照《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在2011年5月30日前,若国家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调整的,则按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面试
面试在2011年6月3日至5日之间进行,面试由重庆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若达不到招考职位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加试《环境保护》专业知识于2011年6月1日上午9:00-11:00在重庆市环保局一楼多功能厅进行。加试专业知识在重庆市公务员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重庆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加试专业知识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若进入加试专业知识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知识考试。加试专业知识满分为l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专业知识成绩×30%。在专业知识考试的第二天内,由重庆市环保局公布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报考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的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总成绩×40%,报考其他职位的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的当天(面试考生40人以上的可以第二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