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时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2012年7月8日上午9:00— 11:30统一组织。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遴选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未达比例的职位,由重庆海关视情况减少遴选计划或将不足比例的遴选名额调剂至其他满足条件的职位。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5.笔试成绩: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行成绩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2年7月底,地点设在重庆海关,具体时间及面试有关事项在重庆海关门户网站(http://chongqing.customs.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由重庆海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遴选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与面试成绩一并在重庆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遴选人员的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重庆海关负责对其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重庆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七)公示
重庆海关将在重庆海关门户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监督与咨询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及重庆海关监察审计室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政策咨询电话:023-67709498、67709325、6770936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20
监督电话:023-67709465、6770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