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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27个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6个街道面向本辖区公开遴选41名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教委、区民宗侨台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对口协作办、区文广新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团区委、区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社保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太白街道、牌楼街道、龙都街道、沙河街道、百安坝街道、五桥街道等33个单位中主任科员及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职位。
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编号(或正在办理登记编号)的公务员。
2、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已进行登记编号(或正在办理登记编号)的公务员[限报区纪委(监察局)]。
3、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编号(或正在办理登记编号)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7月31日。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及3张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于7月27日上午9时—下午5时止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江南行政中心政府大楼418室)报名,并填写《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资格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的,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提供。
3、缴费。按有关规定,《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面试费40元,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收取。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后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拟遴选的职位人数与报考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8月3日上午9:00--11:30,地点:万二中(万州区白岩路135号)。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3)。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于8月7日通过“万州区党政网”进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该职位遴选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比例详见《职位表》)。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10日,面试地点:万二中(万州区白岩路135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经面试后,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区人力社保局通知进入考察的人选,并向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通报。区人力社保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德的考核量化测评,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计入下一遴选程序。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考察时间为8月14日—8月24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为8月30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列为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原任职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组织、行政、工资关系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监督与咨询
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开展监督检查。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58221920 58258098
监督电话:58141242(区委组织部)
5824205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3:2012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