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由厦门市政府举办,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和厦门职工大学三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学院定位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城市服务业、电子业等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
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有关规定,为适应我校全日制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非2011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17个岗位,拟招聘21人。各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