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 日~27 日
报名地址: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领取准考证:2011年10月11日至13日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
有关乡镇、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市公务员局核准(宁人函[2011]316号和宁人函[2011]340号),现将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1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笔试、面试入闱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7日至199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福安市常住户口(指2011年9月27日前已具有福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和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27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安市新华中路17号福安市人事局三楼)。
(三)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报名发票于2011年10月11日至1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二)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