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更好地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将全市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全市党群系统共有3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名工作人员。其中市属 2个事业单位6个岗位;建阳市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
2、全市政府系统共有258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 68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属54个事业单位159个岗位;延平区32个事业单位 59个岗位;邵武市38个事业单位 70 个岗位;建瓯市26个事业单位108个岗位;建阳市17个事业单位76个岗位;武夷山市36个事业单位98个岗位;顺昌县10个事业单位22个岗位;浦城县7个事业单位10个岗位;光泽县15个事业单位33个岗位;松溪县 2个事业单位4个岗位;政和县21个事业单位42个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9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请点击福建省人力资源招聘考试网(HTTP://ZP.FJKL.GOV.CN)查询《2011年上半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除特殊岗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的以外,“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要求’栏内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均按35周岁以下年龄(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
6、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要求”栏内未注明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面向省内外生源;招聘岗位中明确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户籍或生源的,指全省或全市的户籍或生源。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11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6、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并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8、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6月16日前取得;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