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www.fjsfy.com)上公布,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英语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报名(注:报名时附1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755065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人事科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组织笔试考试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应缴纳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与考核
1.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报考本次岗位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我院考试考核。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 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1:1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工资基金追加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七、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附: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毕业生招聘省外院校范围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