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强化我县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国优”水平,上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拟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南阳等7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9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女各1名;
(二)招聘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外科医生1名、药剂人员1名、护理人员1名;
(三)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南阳镇3名、中都镇、茶地乡、步云乡、通贤乡、官庄乡、珊瑚乡各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各职位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本人未违反计划生育;
3、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所报考职位的以下相关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国家及我省对相关招聘职位人员的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男性、女性各招聘1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和电气信息类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专业要求为: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计算机管理(或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龙岩市范围内。
(三)报考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相关职位的,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龙岩市范围内,还须符合相应职位的以下要求:
1、外科医生职位:
(1)男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招考职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能独立开展计划生育相关外科手术。
2、药剂人员职位:
(1)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药剂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具有一定的药剂工作经验。
3、护理人员职位:
(1)女性,3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四)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女性,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临床医学、西医士、妇幼医士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具备申请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或者具有助产士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生殖健康咨询员资格人员;
3、地域不限。
(五)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为符合以上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或毕业后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人员(职位条件可为非全日制学历的除外)、以及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含本县机关及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秘股报名(应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不分具体单位,按一个职位报名),联系电话:0597-3842950,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9月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全日制院校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因学校及毕业生就业机构原因毕业后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交本人情况说明和承诺招聘后及时办理的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职位条件可为非全日制学历的,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书不作要求);
3、“招聘条件及对象”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已经通过相应资格的全部考试、证书待发人员,须提供有权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4、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非上杭县户籍的报考人员须由现居住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盖章);
5、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shrs.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
(三)加分申报:
符合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到县人事局领取),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人事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如相关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按延长报名时间的办法再次组织相应职位的报名。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50元。
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扎户的报考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可参照以上规定免交相关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