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思明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区监
察局举报电话:0592-2667029,邮箱:jwb@siming.gov.cn)。
(二)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六)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七)年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1月20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7年1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八)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9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人力资源网(www.4mjob.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规定、解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请从“附件下载区”下载:1.《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二○一二年补充编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3.《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
思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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