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3个岗位,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二○一二年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2年1月10日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思明人力资源网(www.4mjob.com)、闽西南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同时公布。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双休日除外),直接到招聘单位所在地报名(详见附件1)。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招聘单位报名。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及证明本人系厦门生源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关于厦门生源的界定和须提供材料详见本简章考试办法中的笔试加分规定)。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区人事部门在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