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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7月21日至1994年7月22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7、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 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7月22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漳州市腾飞路382号人才大楼三楼。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领取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9:00—11:00。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