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广东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广东省的正厅级直属局,下设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在广州、黄埔、天河、广州机场、汕头、湛江、增城、花都、从化、番禺、江门、新会、开平、阳江、佛山、高明、惠州、大亚湾、河源、中山、东莞、肇庆、潮州、饶平、茂名、韶关、清远、揭阳、汕尾、梅州、南海、顺德、云浮、南沙设有34个分支局,均下设事业单位。现共有5000多名检验检疫人员,拥有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一大批区域性实验室。
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验室检验检疫技术工作、研究咨询及检疫风险分析、传染病监测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技术开发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能。为适应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人,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系统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9名,具体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或原(现)单位工作表现优秀;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6月30日。(注: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具体要求可查询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安部门有关公告或网站;
(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广东局各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