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6月5日上午9:00。
(二)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50%+笔试×50%)排名,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选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四、待遇和管理
(一)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按文职类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华军,联系电话:8237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