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性岗位落实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64号)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3名,其中辅助管理类1名,专业技术类2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其中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需为A类证。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2年4月30 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
3.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就业大楼4楼人事考试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