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正厅级直属机构,1999年质监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承担着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卫生安全、化学危险品安全、棉花纤维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与发放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所属的各县(市、区、特区、开发区、风景区、高新区)局稽查队主要是受理辖区内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申诉、投诉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执法专项整治和整规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其所报考的市州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2年县区局稽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