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等15家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郑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7人,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5人,郑州市美术馆4人,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4人,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2人、郑州市蔬菜研究所1人、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人、郑州市信息中心2人、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2人、郑州市房产档案和信息中心2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18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4人、郑州市环境雕塑建设研究所1人、郑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2人、郑州市常庄水库管理处3人。
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见附件《2012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