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公开招考研究生科级干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堰市2012年公开招考研究生科级干部7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计划录用10名,硕士研究生计划录用60名。按照招考《公告》规定,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8日8: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行政中心102室。考生可乘坐市内公共汽车7路、12路、16路、18路、27路、28路、29路到“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博士研究生不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上所用相同照片2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参加面试时间。
联系电话:0719-8109075 0719-8665178
附:《十堰市2012年公开招考研究生科级干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十堰市公开招考研究生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