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1)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包括时事政治、卫生改革方针政策、卫生法律法规等。
(2)专业知识(100分)。包括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分为医疗类、护理类、医技类及其它类。
医疗类。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专业知识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参考书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用书。
护理类。基础知识包括《解剖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参考书为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用书。
医技类。基础知识包括《解剖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和免疫学》,专业知识包括临床检验、放射等相关专业知识,参考书为国家技师资格考试用书。
其它边缘学科及非卫生专业类,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科目和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结束后,在宜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栏中公布笔试成绩。
(3)笔试时间、地点:2012年4月14日,上午9:00至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30至4:30考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口腔医学、麻醉、医学影像、中医、针灸推拿、心理与精神卫生等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一个面试组设考官7-9人,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试考生。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技能或操作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并在面试方案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的个人综合成绩,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