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内容详见《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70%。
2、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6月28日后在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frs12333.net)上查看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告。
4、笔试加分确认: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弃权的不再递补人员。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需进行加试。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按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718--6831101
附件:1、《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 共 咸 丰 县 委 组 织 部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