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登陆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s12333.com或登陆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ezrc.org.cn查询。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报考演员、讲解员、文艺工作岗位的人员于6月13日前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目测(具体目测时间由考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目测合格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再按统一时间报名。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东风大道236号水映华庭3号楼二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4、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5、州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恩施州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表2)。
8、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9、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10、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11、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3)一式一份。
12、报名考试费100元(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湖北省民族歌舞团演员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再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