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为了顺利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拟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幼儿教师5名(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任何法律惩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记录(正在接受立案查处未作结论的人员不能报考)。
2、申报高中教师要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学科必备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目前在我县高中学校任教且是2009年10月1日以前招聘的"双选"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三本及以上、年龄放宽到34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外县市的高中学段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申报幼儿教师要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在2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年龄放宽到36周岁及以下,其笔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5、本次所招聘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学校工作。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八个程序进行。
(一)拟定招聘方案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县学校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二)发布招考信息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监利县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拟定《监利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29日将招聘信息分别在监利县教育信息网、监利县电视台上公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2012年6月29日。
2、报名地点:监利县人事考试院(原县人事局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照4张,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则调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数。调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数视报名情况调整到其它学科。所有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在招聘期间能有效联系的电话(包括长途区号)和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
4、报名费用: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人平收取100元。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应考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7月4日到监利县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由监利县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概念、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25日在监利县教育信息网、监利县电视台上公示,笔试成绩同时在监利县教育信息网公示。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课题临时抽签,每名考生准备60分钟,说课15分钟,简答3分钟,答辩5分钟。体育、音乐、美术、幼教答辩内容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在监利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若某学科按照招聘岗位数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第一学历高低为准;若学历一样,则组织专场面试并按得分高低确定。加试工作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入围人员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县人事考试院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