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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宜昌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招录法语翻译
2012-06-15 16:16  宜昌人事考试网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宜昌市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法语翻译职位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科目考试(名单附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报到,时间一天。

  二、专业科目考试地点

  宜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沿江大道41号)

  三、专业科目考试方法

  1、请考生于6月18日下午2:30--5:30,到宜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2、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方式详见考试大纲。

  3、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电脑、电子词典、手机等工具,如携带的必须交候考室内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

  4、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并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满分×10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法语专业八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5、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当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其他考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语专业八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其他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咨询电话:6252140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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