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在进入面试前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关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问题
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招录职位有特别说明的,按该职位要求报考)
八、关于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问题
(一)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二)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九、关于大学生"村官"报考问题
(一)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
(二)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2007年南京市市选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2007年南京市市选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三)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的。
(四)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十、关于身份证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