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下午14∶00~16∶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面试、考察
面试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七、咨询电话
医药高新区:0523—86880706;
海陵区:0523—86336089;
高港区:0523—86966382;
靖江市:0523—84916189;
泰兴市:0523—87729589;
姜堰市:0523—88212497;
兴化市:0523—83242611。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