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洪泽县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洪政发〔2008〕140号)精神,洪泽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2年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199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以及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招聘录用后,愿意服从组织分配到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每个报考者根据条件要求报考一个相应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者任选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者经资格初审符合后,如实填写《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 5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洪泽县东风桥东人才市场三楼)
5月31日-6月1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电子邮件报名,详情参见附件2《电子邮件报名指南》。
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考试
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为006、007、008、009、010)笔试科目为两门,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本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每门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
8:00-10:00 综合知识
10:20-11:5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