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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
2012-05-09 13:45  华图网校 点击:

  五、小学招聘考试须知

  1.笔试时间:初定5月26日(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示。届时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划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5.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6.面试形式为说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依据考试者统一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

  六、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现场公布弹唱内容)、自备舞蹈、命题作画、备课说课。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20分、自备舞蹈20分、命题作画20分、备课说课4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幼儿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备课说课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如备课说课分数也相同,则弹唱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

  七、体检

  教师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32164

  监督电话:57514790、57371237

报名表、岗位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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