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防治院是赣榆县卫生局直属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技术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好,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
3、具备招录职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具备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赣榆县卫生局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凡是有工作单位者,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地点:赣榆县卫生局人事科(赣榆县新城区) 。
3、联系电话:0518-86263658。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同时将县人民医院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临床医学本科、将县中医院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中医学本科、将县精神病防治院相应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临床医学本科。高层次人才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及麻醉学、妇产科、精神医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人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上级部门同意可以开考。
6、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