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医学检验、护理等专业毕业生公告
随着输血事业的发展和临床用血的逐年增加,为充实采供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学检验、医学或护理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需求专业及人数
1、医学检验专业4名。
2、医学或护理专业2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中心血站办公室(七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0515-88406862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携带如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表彰奖励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相关材料。
(三)考试考核
1、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及实践操作考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践操作考试。实践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在操作前准备、操作流程、观察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考试总分100分。实践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操作成绩占3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笔试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1:1.5,则须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均合格(60分)方能聘用。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市中心血站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毕业生予以解聘。如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大专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协议无效。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工作监督
1、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相关高校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市卫生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336054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