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招聘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依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为最终结论。
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在人社局指定医院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委党校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党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体检、考核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四、其他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24-57631008 联系人:张 力 王海涛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037
本公告由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