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除金融专业教师(代码A)、会计专业教师(代码D)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外,其他各岗位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经请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笔试内容为所招聘专业的相关知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4)在笔试合格的前提下,按招聘计划与笔试合格人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与现场面试,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试讲:应聘金融专业教师(代码B)、保险专业教师(代码C)、会计专业教师(代码E)、英语教师(代码F)、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代码P)、学生管理教师(代码U)等六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按我院规定的题目进行试讲,讲课时间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技能操作考核:应聘财务处会计(代码M)、实训教师(代码R)、图书馆采编(代码S)、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代码T)等四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需参加由学院安排的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3)现场面试:参加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的合格人员,参加现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3:2,即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0.5+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成绩×0.3+现场面试成绩×0.2。
应聘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G)、社保干事岗位(代码H)、组织人事综合工作岗位(代码I)、院办综合干事(代码J)、就业处数据信息员(代码K)、就业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岗位(代码L)、财务处综合岗位(代码N)、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工作人员(代码Q)等八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现场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即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0.5+现场面试成绩×0.5。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3、金融专业教师(代码A)、会计专业教师(代码D)等两个岗位,学院不组织笔试,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考核方法为试讲、面试和综合考核。
(四)体检
依据以上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医院由省人社厅统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