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复查报名资格。综合考核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六)公示、聘用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院纪委将全程跟踪,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特别提示
学院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我院网站(www.lnfvc.cn)“人才招聘”专栏的有关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对本人应聘造成影响。
附件: 公示信息表.xls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