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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鞍山市激光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为鞍山市政府批准的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拟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职业资格;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需要;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和心理抗压能力。
5、全日制大学(一批本科院校),学士学位,理工或经济类专业,35周岁左右,男性(经常出差)。
(二)加分条件
硕士学位加3分,博士学位加6分;副教授级加3分,教授级加6分;3年以上相似工作经历加3分,5年以上相似工作经历加6分;报考同一职级加3分,报考下一职级加6分。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专业局副局长3名,招商工作人员7名。
1、专业局副局长: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各项招商指标。条件:具有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知名国企或外企等单位相关领导岗位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招商工作任务。
2、招商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鞍山市激光产业招商服务中心的招商引资工作。条件:具有较强的合作和创新意识,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熟悉经济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二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