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根据《石嘴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石党发[2011]26号) 、《石嘴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石党组通[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负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遴选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36名,具体岗位见《石嘴山市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
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在下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五)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参公单位人员不得参加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的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