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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5-06 09:27  青岛市人保局 点击:

  (三)面试

  1、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测评,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在规定的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按照《报考须知》(附件二)中的资格审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核

  1、总成绩评定。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等额组织体检。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在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政治表现、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其他接收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

  按照城阳街道3人、流亭街道3人、夏庄街道3人、惜福镇街道3人、棘洪滩街道2人、上马街道2人、河套街道2人、红岛街道2人的标准,由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工作单位选择顺序。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二)“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是本次招聘工作各类成绩、名单等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因个人原因未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录取报到后,组织人事部门将对照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档案严格审查应聘时的各种材料及证件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2-87868762

  附件: 1、招聘范围数量和资格条件

  2、报考须知

  3、201 1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聘岗位计划表

  城阳区委组织部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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