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县直事业单位33人,卫生系统18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站所36人(其中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23人),总计87人。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阳信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与学历
(1)滨州市户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阳信县户籍(含父母、配偶为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专且取得专科以上后学历的毕业生;
(3)在阳信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乡镇站所在岗不在编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县直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6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10月28日。
2、报名地点:医学类到卫生局报名;其他职位到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原劳动局办公楼)报名。
3、报名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阳信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下载);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婚人员须提供计生部门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36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乡镇在岗不在编人员需提供经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符合加分条件和免除考务费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笔试、面试等考务费160元。
报考人员于11月6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相关证件说明:
(1)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要出具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家庭户口薄(户口迁移证)。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11月7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答卷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及分值:
医学类(含乡镇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90分)和申论(60分)。满分为150分。
加分政策: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加5分。各项加分不累计,最高限加10分。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各职位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按1:3的比例、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五、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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