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政法公安院校及部分地方院校毕业生中为我市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计划共50名(女生比例不低于15%),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政法公安院校应往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不限)40名;部分地方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10名。其中,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的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公安局联合到所在院校直接进行,非公安院校招聘随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考。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月×日。
报名地点:政法公安院校内,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3张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二)资格审查、目测
资格审查、目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公安局共同把关,在报名地点进行,同时咨询回答有关问题。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月×日,在政法公安院校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月×日,面试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由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期间可以报考本局公务员;若未满5年,每年需交纳2万元培训费。
(六)体检、考核政审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核政审。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依次从本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6-5298722 13589171777
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寿 光 市 人 社 局
寿 光 市 公 安 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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