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治安巡逻志愿者、城区交警协管员及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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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的实施意见》(茌发【2008】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治安巡逻志愿者、城区交警协管员及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2007、2008、2009、2010年在茌平县人事局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及专业
用人单位 | 数量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事业单位 | 80人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治安巡逻志愿者 | 50人(女性占20%)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未婚男女青年,年龄不超过25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45-80公斤,无传染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色弱、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 |
城区交警协管员 | 30人(男)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同上述男性条件 |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 60人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县财政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为期发放工资,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
三、考试内容
考试实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