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2日
查询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3日
缴费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4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27日-7月29日
报名网站:
<http://hr.yeda.gov.cn/>(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2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7月22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1年7月21日—7月24日登陆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两科,合计8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7月27日—7月29 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 21日-7月22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2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
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军的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分。
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报考人员要务于2011年7月 21日-7月22日到到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12室)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军官家属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须提供军官所在的驻开发区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经审核确认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