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地震局办公室 388765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3160170
监督电话:
市纪委干部室 3182064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人发[2007]128号文件和淄编办[2006]6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11年淄博遥测地震台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地震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
2011年淄博遥测地震台网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相近专业 |
地球物理 |
1 |
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地球物理探测、固体地球物理、应用地球物理、地球物理勘探、地球物理测井 |
地质工程 |
1 |
地质工程、地质学、构造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岩土工程、矿产资源勘查、资源勘查工程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1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学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