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采取考试、讲课、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在编教师194人,农村小学志愿教师50人。
1.工资为财政全额拨款,列事业编制的县属学校(幼儿园)教师45人。其中:县第一中学5人 、济北中学5人 、县实验中学6人、县第十中学21人 、县实验小学2人 、县济北小学1人 、县职业中专3人 、县特校1 人、县实验幼儿园1人。
2.工资为财政全额拨款,列事业编制的镇(街道)属学校(幼儿园)教师137人 。其中:济阳街道6人 、回河镇9人 、崔寨镇15人 、孙耿镇17人 、太平镇16人 、新市镇16人 、垛石镇18人 、曲堤镇20人 、仁风镇20人 。
3.工资为学校自筹,列事业编制的县属学校教师12人。其中:创新中学3人、竞业园学校7人、志远小学2人。
4.农村志愿教师50人,在农村小学服务期为一年。
(各类别学校各学科招聘教师计划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原则
1.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讲课、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2.学校类别分为高中、职业中专、县属公办初中、县属民办初中、县属公办小学、县属民办小学、县属幼儿园、镇(街道)属初中、镇(街道)属小学、镇(街道)属幼儿园。按学校类别分学科报名,择优聘用。
3.依照分数高低自选岗位,实行定向安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5年内不准调动。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县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县报到证或在我县“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毕业生。
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为29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择业期内的正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2009、2010、2011年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经批准的学校正式聘任教师报考本校类别的年限适当放宽。
6.学历及专业要求:
(1)高中报名要求: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正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
(2)职业中专报名要求:正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对口。
(3)初中、幼儿园报名要求:正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对口。
(4)小学报名要求:正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对口或相近。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1)大学期间和毕业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受处分期间的;(2)在往年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教师等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为有作弊行为或被录用不服从安排的;(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