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 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 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 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根据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
2、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时间公布成绩。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www.jnrc.com.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161736(8: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8: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161863(8:30-17:00)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本简章由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