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0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须是已在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且未就业的中专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是蒙阴县原行政区划
(即包含上划到蒙山管委会的区域)生源或具有蒙阴县原行政区划(即包含上划到蒙山管委会的区域)常住户口,且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8日—11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